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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教师招聘-小学 > 教育综合知识

(多选题)

我国《教育法》规定在校学生的权利有( )。

A.参加教育教学的活动权

B.获得资助权、获得公正评价权

C.申诉、诉讼权

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四个选项的表述均与之吻合,故本题选ABCD。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小学 教育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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