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学生董军因为上午语文课不能完整背诵课文,李老师罚他当天放学前抄课文20遍才能回家,董军只好利用午休和课外活动时间抄写,直到晚上七点才抄完,李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健康权
B.休息权
C.娱乐权
D.不合理劳动权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学生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我国儿童应享有受教育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休息娱乐权,拒绝不合理劳动权,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等等。题干中董军被罚抄课文20遍,导致他只好用休息时间来抄写,这就占用了他的休息时间,故侵犯了他的休息权。同时因为没有得到良好的休息进一步影响到了身心健康,故也侵犯了他的健康权。作为未成年人最大幸福的休息娱乐,应该成为其在学校的主要权利之一。学校应该考虑到他们的娱乐、休息,允许他们创造健康的丰富多采的校园生活。题干中董军因为被罚抄就没有参加课外活动,故侵犯了该生的娱乐权。学校有权组织学生进行一些劳动,但如果学校要求学生从事赢利性劳动或过重的体力劳动,学生有权拒绝。学生犯了错误后,罚其劳动,也属不合理劳动,学生有权拒绝。题干中只是罚抄不属实劳动,故没有侵犯学生的不合理劳动权。故本题选ABC。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小学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