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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教师招聘-初中 > 教育综合知识

(单选题)

王老师在学校附近的城中村租房居住,周围邻居请求王老师利用空余时间为自己的孩了补课,王老师应允后提出不接受任何物质回报的要求。就这样,王老师为周围邻居的孩了无偿补课了2年,但王老师所在学校得知情况后,认为王老师的做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取消了王老师的评奖评优资格。若王老师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 )。

A.向法院起诉

B.提出劳动仲裁

C.申请当地教育部门复核

D.申请司法局居中调解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题干中王老师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复核。故本题选C。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初中 教育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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