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我国法律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如果出于追查犯罪的需要,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 )。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B.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
C.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保管,不可开拆、查阅
D.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开拆、查阅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故本题选B。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初中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