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一女李霞14岁,初二,李某认为上学无用。于是把李霞送到个体户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多次上门家访,李某不说去向并恶语相言“孩子读书是家事,你们不要多管闲事。”
该案例有没有违法行为( )。
A.没有,自己的孩子自己有决定权
B.有
C.不存在法律规定范围,是家务事
D.不好说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该案例李某侵犯了李霞的受教育权。故本题选B。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初中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