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顺德中学初二(4)班学生在课间休息时,被广告牌砸伤,经鉴定为轻伤,学校处理该事故后,应书面报告( )。
A.县人民政府
B.市教育行政部门
C.市政府
D.县教育行政部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题干中的顺德中学位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而学生受的是轻伤,因此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故本题选D。
知识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高中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