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汉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 )
A.坐杀人共犯
B.坐窝藏
C.上请
D.不当坐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汉朝“亲亲得相首匿”
【华图详解】汉宣帝时明确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名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本题中是子女隐匿父母,而且父母犯的不是谋反、大逆的罪行,子女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故D正确,AB错误。父母隐匿子女,所隐匿罪为死罪的,上请廷尉,但本题是子女隐匿父母,故C错误。
【华图提醒】汉朝亲亲得相首匿是贯彻宗法伦理的体现,汉朝尊崇儒术,所以法律制度会有浓厚的伦理特征。把握这一点会有助于考生的理解。
知识点:汉朝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