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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   )。

A.甲单独承担责任

B.甲和饭店承担连带责任

C.饭店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D.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华图详解】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分为两种:(1)直接责任。在没有第三人的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2)补充责任。在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的情况下,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打伤顾客乙,属于第三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甲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饭店员工纷纷躲闪,致使顾客乙被甲打伤,表明饭店管理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饭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ABC错误,D正确。
【华图提醒】《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8条完善了安全保障义务中的追偿权,即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知识点: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民法学 侵权责任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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