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乡镇政府可直接设立村民委员会,报县政府批准
B.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外嫁女,可以参加本村的村委会选举
C.村民委员会可以制订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D.乡镇政府领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村民委员会
【华图详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故A错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民单,故B正确。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故C错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是指导而非领导,故D错误。
【华图提醒】基层民主的考查在前一题已经说过。在这一部分需要注意,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乡镇政府对村委会是指导而非领导。
【关联知识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