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依照秦律,该县令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所触犯的罪名是( )。
A.不直
B.纵囚
C.失刑
D.擅刑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秦律
【华图详解】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属于“不直”,咸阳令并非故意,故A错误。故意应论不论或减轻情节者,即犯“纵囚”,故B错误。由于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的是“失刑”,故C正确。秦朝无擅刑相关的规定,故D错误。
【华图提醒】考生注意理解每种犯罪的具体含义。
知识点:秦朝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