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该车,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赔偿
B.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丙连带赔偿
C.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D.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动产物权变动、善意取得
【华图详解】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除法律有另外规定的,以交付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将汽车卖给乙,且完成交付,乙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后甲再将汽车卖给丙,是无权处分行为。虽然丙是善意的,但是甲没有将汽车交付给丙,丙无法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所以汽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乙,故AB错误。乙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无权处分人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故C正确。丙并未实际占有汽车,而且不知情,不构成对乙汽车所有权的侵害,乙不得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故D错误。
【华图提醒】动产的善意取得要求已完成交付,但不包含占有改定。
知识点:所有权概述 民法学 所有权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