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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A. 未受委托替朋友招待客人
 

B. 未成年人抢救落水儿童
 

C. 主动代同事值夜班
 

D. 代替配偶放弃继承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华图详解】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1)管理他人的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义务。在认定何为“管理他人的事务”时,通说认为管理下列事项,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纯粹道义上、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如招待客人;依法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如放弃继承权。本题中,A和C项的行为都属于道义上的行为,D的行为属于依法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都不发生无因管理,故ACD错误,B正确。
【华图提醒】注意《民法典·合同编》对无因管理的概念做出适当修正。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适当赔偿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民法里的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成立无因管理等。

知识点:无因管理 民法学 准合同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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