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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民国十四年秋,教育部佥事周树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教育部对其的免职令。依据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受理该案的机构是(   )。

A.大理院

B.平政院

C.高等审判厅

D.法部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北洋政府时期的二元司法体制
【华图详解】北洋政府时期,公布了《平政院编制令》,从而形成了二元司法体制:普通法院负责民事、刑事案件的裁判,平政院职掌行政诉讼的裁判。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下设刑事庭和民事庭,不审理行政诉讼,故A错误。平政院负责审理行政案件,题中周树人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行政院负责,故B正确。高级审判厅是省级审判机构,下亦设刑事庭和民事庭,不审理行政诉讼,故C错误。法部掌管司法行政事务,并非审判机关,故D错误。
【华图提醒】北洋政府设立平政院,建立了中国最早的行政诉讼制度。同时,实行审检分离,检察长、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

知识点: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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