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兄弟二人居住于祖传院落中,四间南房为甲所有,五间北房为乙所有。甲在外地打工,乙独自在家。某日,院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将路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
A.乙单独承担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D.丙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共同共有人的义务、物件损害责任
【华图详解】因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本题中,甲乙两人对于院落的院墙都是所有权人,属于共同共有,对于院墙倒塌造成的损害,如果甲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甲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B正确。
【华图提醒】本题还考查了物件损害责任。所谓物件损害责任是指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管领的物件致人损害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物件损害责任是替代责任,物件致人损害的基础是物而非人的行为,所以是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替致人损害的物件承担的责任。物件损害责任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由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知识点:共有 民法学 所有权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