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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委托丙与丁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签约时,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后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货款。对该合伙企业所欠丁公司的债务(   )。

A.丙不承担责任

B.丙承担有限责任

C.丙承担按份责任

D.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华图详解】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丁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也应当同其他普通合伙人一样,在合伙企业未清偿与丁公司之间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与普通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D正确。
【华图提醒】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正常情况下,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规则是“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知识点:合伙企业 民法学 非法人组织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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