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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是(   )。

A.某博物馆为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B.某法院为办案需要,将某学者的论文复印供办案人员参考

C.某公司已知待售的油画系假冒某名画家的作品,仍予以出售

D.某研究员未经同事徐某同意,在其所著著作上将徐某署名为合作作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著作权的保护
【华图详解】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即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故A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某法院为办案需要,将某学者的论文复印供办案人员参考,也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故B错误。《著作权法》第53条第8项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属于典型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故C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第2项规定,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对于将单独创作作品署名为合作作品的情形,则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这里侵犯的是徐某的姓名权,故D错误。
【华图提醒】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第52条和第53条对原《著作权法》第47条和第48条均作了修订,尤其是第53条关于侵权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修订。考生需要重点关注。新版考试分析无此内容。

知识点:几种典型的知识产权 民法学 知识产权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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