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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侵害肖像权的是(   )。

A.甲殴打耿某致其面部受伤

B.乙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已故著名运动员蒋某的相片

C.丙整容成知名歌星商某的外形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

D.丁将偶然在辛某博客上看到的辛某自画像用于某杂志封面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肖像权
【华图详解】肖像权人有权维护自己的肖像利益,对于恶意损毁、丑化、玷污其肖像或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其肖像的行为,均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并可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甲殴打耿某致其面部受伤,可能会侵害耿某的健康权,但并不存在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故A错误。乙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已故著名运动员蒋某的相片,侵犯的权益不是肖像权。肖像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不包括已故的人,因而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侵犯死者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而不应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故B错误。丙整容成知名歌星商某的外形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不存在使用肖像的行为,行为可能涉及侵犯其他权利的内容,但是以他人形象模仿他人侵犯的并不是他人的肖像权,故C错误。自画像也属于肖像,丁未经辛某同意而擅自使用其自画像,构成侵犯辛某肖像权的行为,故D正确。
【华图提醒】《民法典·人格权编》第1020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知识点:具体人格权 民法学 人格权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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