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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情形有(   )。

A.甲欲杀张三,却误将李四当成张三杀死

B.乙认为嫖娼不为罪,有意嫖宿了不满14周岁的幼女

C.丙以为他人电脑背包里有电脑,偷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假币

D.丁用木棍猛击陈某头部,以为陈某已经死亡而离开,后陈某获救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

【考点】刑法的认识错误
【华图详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又分为:(1)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2)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3)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4)行为偏差(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5)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把李四当成张三杀害属于对象认识错误,故A正确。认为故意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构成犯罪属于假想非罪,属于法律认识错误,故B错误。丙以为他人电脑背包里有电脑,偷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假币,同样属于对象认识错误,故C正确。选项D属于因果关系错误,归属于事实认识错误,即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故D正确。综上可得,本题选ACD。

知识点:犯罪主观方面 刑法学 犯罪构成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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