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三和李四两人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之后张三希望出版小说,李四无故拒绝。张三便将该部小说的电子版发布在微博上并保留了李四的署名。李四在微博上看到张三发布的小说,勃然大怒,便跑到张三家,两人发生激烈争执,邻居见状,便报警。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这部小说的著作权由张三和李四共同享有
B.经过张三和李四的同意,可以让他们共同的朋友王五也成为这部小说的作者
C.张三不经李四同意,在微博上发布小说的行为侵害了李四的著作权
D.如果这部小说可以分割使用,张三和李四可就自己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基础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题干中,张三和李四两人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这部小说的著作权当然有张三和李四共同享有。A项正确。
B项: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王五未参与小说的创作,自然不能成为合作作者。B项错误。
C项: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题干中,张三和李四对于合作的小说是否发表未能协商一致,因而李四不得阻止张三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所以,张三将小说发布到微博的行为并未侵害李四的著作权。C项错误。
D项: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D项正确。
因此,本题选择BC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