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徐某的行为构成( )。(单选)
A.故意伤害罪
B.妨害公务罪
C.故意杀人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妨碍公务罪的概念。A项错误,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题干表明执勤民警并未受到伤害。B项正确,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C项错误,徐某并没有想要故意杀害执勤民警。D项错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国1997年修改后《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该罪名是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是我国刑法分则十大类犯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罪中的一个具体罪名,它与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相并列,具有同质性、危害性、相当性。徐某在疫情期间擅自闯入实行封闭管理的小区,虽然违法,但危害程度远达不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程度。因此选择B项。
知识点: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