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产权登记行为。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遗漏了享有抵押权的银行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裁定发回重审。盐田区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可以( )。
A.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B.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C.查清事实后改判
D.裁定撤销原审判决,直接改判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根据《行政诉讼》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因此本题选择C项。
知识点:行政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能力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