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民警大余和小李收集到许多材料,下列属于本案证据的有( )。(多选)
A.小强的陈述
B.杨某的陈述
C.吴某书写的陈述材料
D.玉坠的价格鉴定书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题干中小强仅是一个两周岁的儿童,其陈述不具备证明力,故排除A选项。因此选BCD选项。
知识点: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