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本案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有:
A.张某可以向禅城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佛山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
B.张某只能书面提出复议申请
C.行政复议应该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不可书面审查
D.禅城区交警队认为证据不足,自行向第三人取证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A项正确,排除。
B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故B项错误,当选。
C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故C项错误,当选。
D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故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CD项。
知识点:行政执法常用法律规范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