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以自有的一套价值30万光学仪器设备做抵押,向乙借款20万元,未办理登记,随后甲又以同一套光学仪器做抵押向丙借款20万元,进行了抵押物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丙就将该设备卖给了丁,并交代付款完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C.乙的抵押权不可以对抗受让人丁的所有权
D.丙的抵押权不可以对抗受让人丁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如果是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不是未设立,而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A当选。同理,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当然有效。B当选。由于乙未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C当选。但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就可以对抗第三人,而且第三人就不可能是善意取得了,D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BC。
知识点:物权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