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债权人欲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B.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C.债务人原有的抗辩权可以对新债权人行使
D.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抵销权不受债权人转让的影响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BCD。
知识点:合同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