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来到所辖饭店大吃大喝并殴人致伤的行为属于( )。
A.职务行为
B.行使职权行为
C.公务行为
D.个人行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对于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那些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负责赔偿。所谓个人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职权无关的涉及个人感情、利益等因素的行为。例如,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间以外的民事行为;以个人名义实施的各类行为;为了个人利益或感情实施的行为等。对那些客观上具有行使职权特征的行为,一般均宜认定为职务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类行为:行使职权的行为,如罚款;与行使职权密不可分的行为,如刑讯逼供、随意扣留物品;工作时间外行使职权的行为,如警察休息期间追捕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管辖区域以外行使职权的行为,如甲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到乙地抓人、扣物;超越职权行为,如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扣押人质解决纠纷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如为泄私愤,工商管理人员吊销个人体户执照的行为;等等。上述行为均属于职务行为,虽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也不一定合法,但具有行使职权的性质,因而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个人利益、感情因素实施的与职权无任何关系的行为不同。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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