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系夫妻,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中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判归甲所有,将家用电器判归乙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甲自在登记机关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甲自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C.乙以房屋未办理过户为由长期居住在该房屋内的,甲可以要求乙排除妨害
D.甲在判决书下达后,擅自出卖家用电器,则乙可以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B正确。法院判决生效后,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乙仍居住属于非法侵占,甲可以要求乙排除妨害,C正确。判决下达后,家用电器已经属于乙所有,此时甲擅自出卖电器属于物权处分,后果是效力待定,需要经过乙的追认买卖才能有效,不追认则买卖无效。如果第三方善意取得,乙可以向甲追偿,D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CD。
知识点:物权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