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B.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C.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加入的普通合伙人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选项C,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无须承担连带责任,不当选。选项ABD,承担连带责任,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BD。
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 中会-经济法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