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清算人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
B.合伙企业的财产首先用于缴纳所欠税款
C.合伙企业财产依法清偿后仍有剩余时,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D.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选项A: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选项BC:合伙企业的财产首先用于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如下: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合伙企业财产依法清偿后仍有剩余时,对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即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选项D: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C。
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入伙和退伙 注会-经济法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