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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多选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 )

A.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选项A,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当选。B项,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当选。C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当选。D项,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BCD。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 中会-经济法 公司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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