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 )
A.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选项A,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当选。B项,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当选。C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当选。D项,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BCD。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 中会-经济法 公司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