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职权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是( )。
I.召集股东会会议
II.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III.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IV.修改公司章程
V.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VI.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VII.决定聘任或者解雇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A.II、III、V、VI、VII
B.I、II、III、V、VI、VII
C.I、II、III、VI、VII
D.I、II、III、IV、V、VI、VII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I、II、III、V、VI、VII属于董事会职权,V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职权。故B项当选;ACD不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公司法 证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通用 金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