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陈某与赵某系夫妻,有共同共有产权住房一套登记于陈某名下。陈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李某书面承诺其配偶就其出售房屋一事知情。后赵某以本人不知情且不同意转让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李某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B.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
D.李某可以主张合同继续履行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陈某、赵某共同共有产权住房,虽然以陈某的名义进行登记,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某处分房屋应当经过共有人赵某的同意,否则为无权处分。
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题干中,陈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其配偶对出售房屋不知情的真实情况,其行为构成欺诈,故李某可以主张撤销合同。A项当选。
B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题干中,陈某与李某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李某是在善意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此合同有效。B项排除。C项当选。
因此,选择AC选项。
知识点:合同法 法律 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