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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公务员 > 国考

(多选题)

以下情形构成自首的是:

A.李某杀人后,公安机关将案件通知其父母,李某父母听后大惊失色,对李某进行教育劝说,随后李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杀人情节

B.赵某强奸一女子后主动投案供述自己的罪行,后来翻供,但在二审开庭时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C.钱某和孙某同去周某家实施盗窃,钱某放风,孙某入室盗窃,盗窃中孙某强奸周某女友,钱某不知情。后钱某主动去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与孙某的盗窃行为,但未提及孙某的强奸行为

D.张某因抢劫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在审问过程中,张某供述了一个月前他杀死郑某的经过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由法条得知,李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投案属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构成自首。A项正确。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钱某和孙某在盗窃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钱某主动去公安机关供述自己与同案犯孙某的盗窃行为,钱某构成盗窃罪的自首。针对孙某的强奸行为,因为没有共同故意,钱某不负刑事责任。C项正确。
D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张某供述的故意杀人罪与公安机关所掌握的抢劫罪是不同种罪名,构成特别自首。D项正确。

知识点: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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