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二)班的夏老师在周一检查小朋友手部卫生情况时,对没有剪指甲的小朋友采用了中午不得吃点心的惩罚措施。夏老师的做法( )。
A.不合适,侵犯了幼儿的自由权
B.合适,有利于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
C.合适,有利于树立教师权威
D.不合适,违反了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规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幼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题干中夏老师因为幼儿没有剪指甲就剥夺了幼儿吃点心的权利,这是一种变相体罚的表现,该行为是不合适的。教师应采用合理的教育方法,如行为引导法、榜样激励法等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班级卫生规则。故本题选D。
知识点:其他 幼教(教综) 其他 教师招聘-幼儿 幼儿教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