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关责任,行为并无不当,无法律责任的是( )。
A.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
B.教师惩罚未完成作业的学生跑操
C.台风来袭导致两名学生受伤
D.校医用药不当导致学生病情加重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C选项台风属于不可抗的自然因素,因此,当学校无行为不当时不负法律责任。ABD选项中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本题选C。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