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针对以上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麦某受伤属于不可预知的情况,学校不用承担责任
B.学校在意外发生后,措施得当,不用承担责任
C.学校没在事前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应承担相应责任
D.麦某的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参考答案:CE
参考解析:
学校根据劳动技术课的内容进行煮菜竞赛,系涉及到用水、用火等方面的操作,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而在煮菜过程中会出现地面湿滑的情形属于一般社会常识,加上参赛者均为小学生,所以学校应当预见到学生可能会因为地滑而摔倒,而学校却没有采取充分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过错责任原则,需要承担责任,AB说法错误,CE正确。麦某在此案例中无过错,家长也无过错,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E。
知识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小学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