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2岁的李某接受叔叔2000元的赠与,并用这2000元购买电脑的行为( )。
A.前者无效,后者无效
B.前者无效,后者效力待定
C.前者有效,后者无效
D.前者有效,后者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行为能力。D项正确,A、B、C项错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题干中叔叔赠与2000元属于纯获利的行为,是有效的。其他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买电脑的行为属于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代理人同意独自做出的,应是效力待定。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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