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体现质量互变规律的有:
A.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B.九层之台起于垒土
C.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D.五生也有涯而知无涯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质量互变规律属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即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这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这是质变向量变的转化。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ABC项:说明“合抱之木”、“九层之台”、“千里之行”的远大事情,都是从“生于毫末”、“起于垒土”和“始于足下”为开端的,形象地证明了大的东西无不从细小的东西发展而来,告诫人们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体现了质量互变规律。ABC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选项。
知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