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某被四平市公安局处罚款5000元后到吉林省公安厅复议,吉林省公安厅认为罚款数额过多,变更罚款金额为3000元。张某依然不认可,准备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以吉林省公安厅为被告
B.张某应以吉林省公安厅和四平市公安局为共同被告
C.张某可向吉林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D.张某可向四平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
第二步,《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吉林省公安厅变更罚款金额为3000元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以省公安厅为被告。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平市公安局是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吉林省公安厅是复议机关,所以张某可向吉林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向四平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C项正确、D项正确。
因此,选择ACD选项。
知识点:行政诉讼 法律 行政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