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被告B公司在店铺招牌、背景墙、门店海报、微信收款二维码、电子报价单、百度地图定位大量使用带有原告A公司品牌字样的标识。经比对,被告B公司使用的文字标识与原告A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导致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特定联系,造成混淆。本案中:
A.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B.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侵害原告涉案商标权
C.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侵害原告的著作权和专利权
D.被告的行为是典型搭品牌“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法律)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3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题干中,被告B公司在店铺招牌、背景墙等地方使用带有原告A公司品牌字样的标识,导致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A项正确。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根据《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l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商号的撤销应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题干中被告B公司使用的文字标识与原告A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已经构成侵害原告涉案商标权,B项正确。根据2018年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题干中,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