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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在裁减人员过程中,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意见

B.将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C.陈某在第2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批准了陈某的申请,只支付他法定的经济补偿,拒绝支付额外补偿

D.考虑到冬某正在孕期,甲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了魏法定经济补偿,还额外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AB项:根据2013年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AB项正确。
C项:陈某在第2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超过了公司公布的提出时间,因此,只支付他法定的经济补偿,不支付额外补偿。C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选项。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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