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下列选项表述不正确的有:
A.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经复议的案件,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见,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选项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表述错误。A项错误,当选。
B项: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可以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中“只能”表述错误。B项错误,当选。
D项: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选项中“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表述错误。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BD选项。
知识点:行政诉讼 法律 行政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