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从乙公司购进电脑3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乙公司遂报案称甲诈骗,县公安局决定对甲拘留。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甲被逮捕。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判决甲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30台电脑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6万元。甲不服提出上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甲无罪。甲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应根据《刑事诉讼法》提出赔偿要求
B.甲要求赔偿,应当先向县人民法院提出
C.因30台电脑已被拍卖,无法返还原物,赔偿义务机关只能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D.甲被错误羁押的赔偿金按照被错误羁押的天数乘以本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人民法院,甲应当先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国家赔偿 法律 行政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