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3年6月1日,居住于甲市A县的张某殴打赵某,致使赵某多处软组织挫伤,A县公安局于6月3日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遂于6月7日向位于甲市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于6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原处罚结果。张某对复议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只能向甲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可以向甲市A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本案的被告是甲市公安局或A县公安局
D.张某应在甲市公安局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张某可以向甲市A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甲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项“只能向甲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表述错误。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行政诉讼 法律 行政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