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 )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A.诉讼和仲裁制度
B.城乡建设与管理
C.环境保护
D.历史文化保护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立法法。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B项、C项、D项符合题意。
A项“诉讼和仲裁制度”属于行政法的内容,是应当由全国人大来制定的国家基本法。故A项不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BCD选项。
知识点:法律其它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省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