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务员的辞退,说法错误的是:
A.甲被市商务委员会公派至美国大学培训3个月,培训结束,甲开始周游美国,逾期20天才回国。对甲予以辞退。
B.乙是区农业局公务员,国庆黄金周外出旅行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医疗期结束,确认丧失工作能力,对乙不得辞退。
C.丙是区教育局公务员,上班经常迟到,工作时常QQ聊天,领导多次谈心仍无转变,对丙予以辞退。
D.丁是警察,在一次抓捕嫌疑人时受伤,丧失部分工作能力,对丁不得辞退。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B项中乙在国庆假期出游时出现交通意外丧失工作能力,属于因私受伤,不符合不得辞退的情形,故乙可以被辞退。B项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注: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本题所引法条序号不变,内容不变。本题为2016年考题,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
知识点:法律其它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省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