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乔迁新居,在星星家具城订制一套总价款8万元的厨卫设备,并在订制当场向卖家付了2万元定金。对于甲支付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5%
B.若甲毁约,无权要求卖家返还2万元定金
C.若卖家不能按时按质履行订制合同,应当返还甲4万元
D.合同奉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定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D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A项、D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若甲毁约,则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所以双方的定金数额应为8万元*20%=1.6万元。故若甲毁约,无权要求卖家返还的是1.6万元定金。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倍定金应为
。
因此,选择ABCD选项。
知识点: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事业单位 职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