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天,40岁的中年男子张某以交朋友为由在路上向陈某(女)索要电话号码,陈某不愿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告知张某,遂打电话喊同事谢某前来帮忙,张某认为谢某多管闲事,故随手拾起路边的砖头将谢某砸至重伤。则张某的行为可被认定为:
A.诈骗罪
B.紧急避险
C.故意伤害
D.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张某用砖头将谢某砸致重伤,张某的行为可被认定为故意伤害。C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知识点: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事业单位 职测-非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