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公务员考录二次调剂工作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经研究,我办拟录用刘伟为我办公务员。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务院港澳办人事司反映。
公示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邮编:100045,电话:010-6857 6818,传真:010-6857 6791, 电子邮箱: rensc@hmo.gov.cn。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人 事 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国务院港澳办拟录用公务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刘伟 |
男 |
905171220919 |
中国文化报社(2006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