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分数线以上后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公布在房山卫生信息网(http://wshj.bjfsh.gov.cn/)。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bjfsh.gov.cn/)、房山卫生信息网(http://wshj.bjfsh.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三至五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如果连续三年仍不能考取岗位资格证书,用人单位要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89361144
电子邮箱:renshike1144@126.com
监督电话:
房山区卫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89356807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9366912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